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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更正公告(二)

辽宁辖区 招标公告 2024-07-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G2024-0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技术规格偏离表(001-15穿刺式破拆水枪、002-1电动破拆工具组、002-12气动起重气垫)变更如下:

001-15穿刺式破拆水枪,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GB 8181-2005《消防水枪》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1电动破拆工具组,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电动工具的锂电池需提供符合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锂电池,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002-12气动起重气垫,一、实质性要求(★)

原:★1、气垫符合《救援起重气垫试验大纲》标准、气瓶符合XF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气垫符合《救援起重气垫试验大纲》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二、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整,更改为:2024年08月15日 09时整。其他内容不变。

注:请已领取文件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联系方式:卞先生 1524278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            

联系方式: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024-31679592-8889、8892、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电 话:  024-31679592-8889、889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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