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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乐街道生物质锅炉采购更正公告

辽宁苏家屯区 招标公告 2024-08-09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永乐街道生物质锅炉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8-02 至 2024-08-09
撰写单位: 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魏绍斌
  
(2024年永乐街道生物质锅炉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11-00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永乐街道生物质锅炉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货物需求变更,详见附件。
2、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变更前:
2024年8月23日13时30分
变更后:
2024年8月26日13时30分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9日 15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未解密成功的,响应无效。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
6.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同时准备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7.未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的退还时间为:不退还。
8.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 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房产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78号
联系方式: 024-89131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4号
联系方式: 024-82013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绍斌
电  话: 024-820132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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