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1学期实训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1学期实训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JSZC-320200-JYFZ-G2024-003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锡沪路123号嘉柏大厦4楼4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3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JYFZ-G2024-0035
项目名称:2024-2025-1学期实训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82.823330万元(采购包1:29.944100万元;采购包2:52.8792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823330万元(采购包1:29.944100万元;采购包2:52.879230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2024-2025-1学期实训耗材一批(共分为两个标段),包括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内容。
2.供货期:签订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配送。
3.质量标准:合格。
4.免费质保期:1年。(免费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起算)。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2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配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锡沪路123号嘉柏大厦4楼401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2)营业执照副本;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锡沪路123号嘉柏大厦4楼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0-83275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沪路123号嘉柏大厦4楼401室
联系人:史雪锋、卢红、李晓芳
联系电话:0510-88202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雪锋、卢红、李晓芳
电话:0510-8820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