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2024-C159
项目名称:康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器1台,IPS入侵防御设备 1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平县人民医院
地址:康平县
联系方式:宋铁民 024-87342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裴慧莹 024-22733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慧莹
电 话: 024-2273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