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沽源县水务局沽水福源度假村原有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沽源县水务局沽水福源度假村原有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招标公告 2024-09-13
项目概况
沽源县水务局沽水福源度假村原有房屋建筑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Y-ZC-24014

项目名称:沽源县水务局沽水福源度假村原有房屋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2.39090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23909.06

采购需求:沽源县水务局沽水福源度假村原有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开标室(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推行政采贷,鼓励企业信用融资,本项目支持“政采贷”。7、投标单位须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8、各投标单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第三方交易平台。9、本公告发布的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10、异议渠道:河北子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一建 电话:0313-5904855沽源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刘津国 电话:0313-5812878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13-58280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沽源县水务局

地 址:张家口市沽源县平定堡镇中环路186号

联系方式:0313-5812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子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茶坊路1号天阳花园小区20号楼8号底商

联系方式:0313-5904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建

电 话:0313-5904855

九、附件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