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2024年皓月大路(双龙桥-新凯河桥)道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皓月大路(双龙桥-新凯河桥)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以北咖啡小镇小区S5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J-2024099
项目名称:2024年皓月大路(双龙桥-新凯河桥)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990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990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皓月大路(双龙桥-新凯河桥)道路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以北咖啡小镇小区S5号楼
方式: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加盖鲜章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以北咖啡小镇小区S5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以北咖啡小镇小区S5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
联系方式:许圣远 0431-80792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联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以北咖啡小镇小区S5号楼
联系方式:胡工 15844024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 1584402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