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5-2027年普洱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7年普洱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云南省普洱市盛景园二期3栋2单元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F【2024ZB007】
项目名称:2025-2027年普洱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采购需求:
1.招标险种
2025—2027年普洱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2.投保范围
当年参加普洱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2024年普洱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约为24万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3.保费标准及拨付方式
(一)保费标准
承保期内,年度普洱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向承保商业保险公司人均投保标准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承保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止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和大额医疗费用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测算确定。投保总保费包含理赔支出费用和运营管理费用。
(二)拨付方式
采购人按当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参保人数进行保险费核定,并于当年12月底前分期将保险费支付给中标商业保险公司。
4.保险责任
(一)2025年至2027年本项目的保险责任根据上一年度运行情况及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以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二)合同期内,被保险人在医疗保障部门定点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超过当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24年标准为7万元)以上的住院(含特殊病门诊、门急诊抢救)费用,由承保公司按政策规定赔付(被保险人个人自付10%,承保公司赔付9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5.服务期限
本轮普洱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服务期限为:2025年01月01日00时起至2027年12月31日24时止,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B包采购需求:
1.招标险种
2025-2027年普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2.投保范围
当年参加普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 2023年普洱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约为213万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3.保费标准及拨付方式
(一)保费标准
2025—2027年期间每年人均预筹标准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测算后确定,按照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管理情况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筹集(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投保总保费包含理赔支出费用和运营管理费用。
(二)拨付方式
采购人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进行保险费核定,并于当年12月底前分期将保险费支付给中标商业保险公司。
4.保险责任
2025-2027年本项目的保险责任根据上一年度运行情况及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以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一)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被保险人在城乡居民定点或甲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含特殊病门诊)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赔付。
- 赔付标准
参保人年度内累计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住院(含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含特殊病门诊)起付线后,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上部分进入大病医疗保险赔付。
(1)普通参保人员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大病保险赔付实行分段赔付,统一起付线和封顶线、统一赔付标准。
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单位:元) | 报销比例 | 备注 |
1万(不含)—5万(含) | 60% | 报销封顶线15万元 |
5万(不含)—10万(含) | 70% | |
10万以上 | 80% |
另有政策规定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2)农村低收入人口
参保人年度内累计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需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费用)超过0.5万元(不含0.5万元)以上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大病保险赔付实行分段赔付,不设报销封顶线。
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 (单位:元) | 报销比例 | 报销不设封顶线 |
0.5万(不含)-5 万(含) | 65% | |
5万(不含)-10万(含) | 75% | |
10万以上 | 85% |
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障政策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5.服务期限
本轮普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期限为:2025年01月01日00时起至2027年12月31日24时止,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享受10%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书面承诺。(2)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保险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A、B包投标人均提供);B包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文件相关规定,且投标人或所属省级分公司应在云南省银保监局公布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大病保险名单内(提供书面承诺);(3)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 投标,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或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B包还需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提供精算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云南省普洱市盛景园二期3栋2单元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算方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盛景园二期3栋2单元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中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保险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A、B包投标人均提供);B包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文件相关规定,且投标人或所属省级分公司应在云南省银保监局公布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大病保险名单内(提供书面承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思茅区月光路1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0879-283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算方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3栋2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杨映0879-215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 0879-283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