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市、高新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LZB-2024-49-FW-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高新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312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现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11:00(北京时间); | 现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11:00(北京时间) |
3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11:00(北京时间) | 现修改为:2024年10月12日11:00(北京时间) |
4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条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的递交:1.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电汇或网银转帐等方式提交。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9日11时00分内电汇至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为准。按下述指定的银行账户办理。开户名称: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帐号:806210012010104757580,开户行号:4028850005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可写简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 保证金的递交:1.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电汇或网银转帐等方式提交。2.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1时00分内电汇至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为准。按下述指定的银行账户办理。开户名称: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帐号:806210012010104757580,开户行号:4028850005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可写简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公安局
地 址:昌吉市某局
联系方式:0994-530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1室
联系方式:0994-2381999、13179918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晓童
电 话:0994-2381999、1317991851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