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管理站煤炭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管理站煤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中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上河郡西门21号楼-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Y-20240903-012
项目名称: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管理站煤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管理站煤炭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中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上河郡西门21号楼-102)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中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上河郡西门21号楼-1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中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上河郡西门21号楼-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予以驳回。
(2)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单(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管理站
地址: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金桦线
联系方式:夏强 024-55481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中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上河郡西门21号楼-102
联系方式:臧雪 024-53896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雪
电 话: 024-5389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