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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龙岩 招标公告 2024-10-08

项目概况

龙岩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委托,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801]XLWZ[GK]2024005、龙岩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龙岩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1]XLWZ[GK]2024005

项目名称:龙岩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采购包1(龙岩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4,9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99000000-其他服务 测绘服务 1(项) 对新罗区范围内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天地网”卫片图斑、耕地保护例行督察卫片图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卫片图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各类卫片图斑进行处理分析、实地核查举证、系统录入填报,协助开展移动执法、图斑分类移送、违法图斑核实整改、卫片例行检查等工作,提供日常的技术服务。 1,49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省级(含)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证书复印件。;(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资格承诺模板”),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项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项,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08 2024-10-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紫阳路291号CDB办公楼A幢6楼1号开标室(龙岩惠盛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岩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莲新南路2号

联系方式:18159825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紫阳路291号CDB办公楼A幢601室

联系方式:0597-3295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97-32950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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