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法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法库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M20241008001
项目名称:法库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用后七个日历日供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电话告知。(我公司邮箱:Inht20211209@163.com)
2.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按以上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电子版(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及现场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政府采购活动应由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若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个人原因无法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法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汪先生 1824032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孙健 17277796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健
电 话: 1727779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