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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临床科室增设便民服务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福建 招标公告 2024-10-16

项目概况

临床科室增设便民服务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CZB2424J

项目名称:临床科室增设便民服务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承租费最低限价

(元/立方米/年)

承租期限

(年)

1

临床科室增设便民服务柜项目

3台

6000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生活用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此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方式:到场购买或者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发至本公司邮箱(fjscczb@163.com)(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55号晖扬花苑烟草公司2楼202室中环联(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55号晖扬花苑烟草公司2楼202室中环联(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谈判响应

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便民服务柜的投放资质和能力。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②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详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页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冲突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主。 

2、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方式:曾工/0595-26655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林衡、李杰/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李杰

电 话:  0591-8755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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