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方家河村智慧蔬菜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方家河村智慧蔬菜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泉县财政局大楼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2025-CS-005
项目名称:方家河村智慧蔬菜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方家河村智慧蔬菜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设施农业设备 | 1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0,000.00 | 1,1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方家河村智慧蔬菜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方家河村智慧蔬菜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甘泉县财政局大楼8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甘泉县财政局大楼808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808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企业法人委托其他人报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人报名的,需提供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均加盖防伪公章(鲜章)的报名资料一套(不接受扫描件);
②个体工商户报名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承诺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9、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
地址:桥镇乡桥镇村
联系方式:13571119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甘泉县财政局大楼八楼
联系方式:0911-422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飞
电话:15829112702
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2月16日
附件下载:采购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