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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处置隔离点遗留物资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泗阳县 招标公告 2025-02-27

项目概况

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处置隔离点遗留物资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新世界花苑18幢31、32号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处置隔离点遗留物资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19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起拍价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

移动式折叠方舱

防火棉夹芯板6*3*2.6

 

193

657720

20000

100000

2

整体淋浴间

磨砂玻璃1.3*1.0*2

 

193

119585

3

分体式挂壁式空调

1.5P

乐京

33

22427

4

连体式水箱坐便器

 

 

193

19300

5

电热水器

 

 

164

78720

6

桌子

φ800*700

 

26

1560

7

洗手台

 

 

108

6480

8

床头柜

400*300*450

 

26

1248

 

 

9

马桶

 

 

114

11400

10

1500*2000

 

10

1500

11

合计

919940

说明:1.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2025年1月24日)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卖方或竞拍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卖方及竞拍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卖方、竞拍人及代理机购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对出卖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投标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投标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竞拍人、出卖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工程进度由竞拍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报名的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新世界花苑18幢31、32号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郑星亮 19552066688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报价方式:

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场宣读。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注: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按投标人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排名次高价的为第二候选人,顺延为第三候选人;最终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竞拍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本次标的缴纳保证金:①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整。②履约保证金为1000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

3.保证金退付方式:项目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共计120000元整)于开标后次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共计120000元整)待物资装运结束,现场清理完毕后经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领取。(领取地点: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1中标后1日内不缴纳合同价款的,乙方20000元投标保证金及100000元拆除保证金予以扣除,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4.2报名时签订装运时限通知书承诺书,如果在后期装运中超出甲方规定装运时间,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且无条件予以扣除乙方20000元投标保证金及100000元拆除保证金。

4.3如果中标方在物资装运过程中与任何方产生矛盾,导致甲方施工地工作受影响,甲方可以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重新竞拍,前期中标方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20000元投标保证金及100000元拆除保证金不予退还。

4.4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中标方自行承担装运过程中的任何矛盾问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桃源路与北京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石经理 13905243871 单经理 18036416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新世界花苑18幢31、32号            

联系方式:郑星亮1955206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星亮

电 话:  195520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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