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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镇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芗城区 招标公告 2025-03-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02]MZZJ[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宝镇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技术评分点第9点“

9、车辆配备

3.00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人员和车辆最低配备表”投标人车辆配置情况进行评分:提供的车辆满足要求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备注: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得分,但须提供①电动三轮快保车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名称)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②其余车辆若为自有,须同时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名称)、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扫描件;若为租赁则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更正为“

9、车辆配备

3.00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人员和车辆最低配备表”投标人车辆配置情况进行评分:提供的车辆满足要求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备注: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得分,但须提供①电动三轮快保车小型三轮喷水车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名称)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②其余车辆若为自有,须同时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名称)、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扫描件;若为租赁则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 资格审查与评标商务项评分点第4点创卫经验。

3原招标文件第 资格审查与评标商务项评分点第5点“

5、应急车辆配备1

1.00

考虑重大活动应急,根据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配1辆电动三轮快保车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 【备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名称)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5、应急车辆配备1

3.00

考虑重大活动应急,根据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配1辆电动三轮快保车加0.5,最高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配1辆小型三轮喷水车加0.5分,最高加1分本项满分3分。 【备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名称)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原招标文件第 资格审查与评标商务项评分点第6点“

6、应急车辆配备2

1.00

考虑重大活动应急,根据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配1辆洒水车加0.5分。本项满分1分。 【备注:以上车辆若为自有,须同时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名称)、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扫描件;若为租赁则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更正为“

6、应急车辆配备2

2.00

考虑重大活动应急,根据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配1辆洒水车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备注:以上车辆若为自有,须同时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名称)、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扫描件;若为租赁则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5招标文件第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19项人员和车辆最低配备表“

二、车辆

车辆名称

数量(辆)

7吨垃圾压缩车

2

4吨垃圾压缩车

1

5吨洒水车

1

”更正为“

二、车辆

车辆名称

数量(辆)

核定载质量7吨垃圾压缩车

2

核定载质量4吨垃圾压缩车

1

核定载质量5吨洒水车

1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九一八路34号

联系方式:1360759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江畔御景4单元1107室

联系方式:0596-2063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文杰

电话:0596-2063355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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