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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教学区供电增容项目竞争性磋商

陕西辖区 招标公告 2025-03-14

项目概况

长安校区教学区供电增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七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25001/SCZJ2025-CS-0193/001

项目名称:长安校区教学区供电增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6.5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6.5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长安校区教学区引入新的市政电源,新增容量12000KVA,新装配套高压电源柜,缓解长安校区用电紧张的情况,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连续、稳定的用电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要求于2025年8月15日前实施完毕并供电。工期延误及提前的约定及要求以合同条款约定内容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半年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凭据;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4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含五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本年度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纳凭证;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具备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3.6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声明函),须提供本年度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纳凭证;3.7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双方除外);(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9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至 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七部

方式:现场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师范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9-85310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七部            

联系方式:刘永红 029-85227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29-8531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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