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兴文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8202500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文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包2-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服务方案-(五)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分)-“本项扣分情形”:以上4项内容每缺少1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实施地点错误、语言文字及内容前后矛盾或存在歧义、引用的依据或规范标准错误、阐述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阐述的内容在本项目实施中不能运用或不可能实现、阐述的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任意一种情形)扣1分,每项最多扣0.5分。
更正为:以上2项内容每缺少1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实施地点错误、语言文字及内容前后矛盾或存在歧义、引用的依据或规范标准错误、阐述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阐述的内容在本项目实施中不能运用或不可能实现、阐述的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任意一种情形)扣1分,每项最多扣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本更正事项不影响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 采购计划编号:51152825210200000610
2、监督部门:兴文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832314,地址:宜宾市兴文县宋河南街36号。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注:若采购需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30号
联系方式:0831-7888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年街45号2单元9楼(中国银行楼左2栋)
联系方式: 0831-780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0831-7803866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