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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流体剪切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辽宁 招标公告 2025-03-24
 
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流体剪切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3-24

  
项目概况

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流体剪切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0998
项目名称: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流体剪切力系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部分

一、功能需求

用途:模拟体内液体环境的流动状态。对培养细胞施加特定大小的剪切力,可以模拟单向层流,脉冲,摆动等模式。与培养箱兼容,实现剪切力状态下细胞的长时间培养。

二、技术要求

1、流体剪切力控制软件模式:可选手动或自动

2、流体剪切力系统控制参数:

2.1循环时间(≤0.1S—无限),阀门状态和切换周期,流动模式,包括单向流,振荡流和脉冲流。

2.2流速(覆盖0.03ml/min——35ml/min范围);

2.3剪切力(覆盖0.3dyn/cm2——150dyn/cm2范围);

2.4压力(覆盖-100mbar——+100mbar范围)

3、压力泵:

3.1泵类型:气压泵

3.2通量:搭配四通道流体单元,可以进行平行实验,脉冲实验,摆动实验以及不同对照实验。

3.3压力范围:覆盖0mbar——100mbar范围

3.4使用压力范围:覆盖5mbar——95mbar范围

3.5体积(高x宽x深):≤90mm x ≤170mm x ≤230 mm

3.6重量:≤2.4kg

3.7储存温度:覆盖-5℃——50℃范围

3.8工作温度:覆盖15℃——40℃范围

3.9湿度:覆盖30%——80%范围

4、四通道流体单元

4.1储存温度:覆盖-5℃——50℃范围

4.2工作温度:覆盖15℃——45℃范围

4.3工作湿度:覆盖0——100%范围

4.4体积(高x宽x深):≤250mm x ≤85mm x ≤135 mm

4.5重量:≤1.1kg

4.6.流体单元通道为四通道

5、流体剪切力系统兼容性

5.1兼容左右具有鲁尔接头的耗材。

5.2所有细胞培养箱兼容。

5.3与活细胞加热&孵育系统兼容。

5.4与各品牌倒置显微镜兼容。

5.5实验耗材底部采用超薄底部设计,厚度≤0.18mm, 可用共聚焦显微镜及油镜观察。

6、电脑工作站:配置≥i7 CPU、≥16G内存、≥1T固态硬盘+≥4T机械硬盘、≥27寸彩色液晶显示器。

7、培养箱

7.1系统配备活细胞培养箱,与正、倒置显微镜配套使用。

7.2≥170升直热式CO2培养

7.3温度控制范围:环境温度覆盖+3——55℃范围;

7.4 CO2控制范围:覆盖0——20%范围;

8、正置显微镜:

8.1目镜:大视野WF10X/F.N.22mm;

8.2物镜:4X/0.1,10X/0.25,40X/0.65,100X/1.25;

9、倒置显微镜:

9.1目镜:SWF10X;

9.2物镜:4X/0.13,10X/0.25PH,20X/0.45PH,40X/0.58

9.3CCD:相机像素≥2000万

10、UPS电源:工作时间≥2h,功率≥800W。

★三、配置清单:配置清单中内容为必须满足项,不参与打分,不得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1、 压力泵 1套

2、 四通道流体单元 1套

3、 台式电脑1套

4、 控制软件 1套。

5、 单通道培养载玻片,15片/盒,1盒。

6、 灌流管, 4套/盒,1盒。

7、 培养箱  1套

8、 正置显微镜 1台

9、 倒置显微镜 1套(包括CCD 1台)

10、UPS电源 1台。

商务部分

★1 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 交货/交付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指定建筑、楼层、房间)。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2.付款时间及条件:

(1)合同标的和数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书,提供有效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2)如遇特殊原因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

3.中标金额包含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员费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税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 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以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仪器维护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装软件等)及质量认证书。

★5 质量保证期: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至少(10)年;

免费保修期: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至少(3)年

★6 免费保修期内由货物制造厂家(或货物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工程师提供(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免费维修服务。

★7 售后服务网络:提供网络在线咨询服务。

★8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免费保修期内由货物制造厂家(或货物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工程师现场免费维修服务。

免费保修期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后的收费标准:原厂备品配件按照出厂价给予7折优惠,除备品配件费外免收其他一切费用。

★9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免费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无法现场修复时,中标人须无偿向采购人提供备品使用。

★10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培训前中标人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由仪器制造厂家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培训,不限人数。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直至采购人掌握为准。提供详细培训记录。

★11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对本货物的相关软件予以免费更换、维护或升级服务。软件授权无人数限制

★12 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境外生产同时需要报关入境)且需要办理免税,则投标人须具备对外贸易经营及进出口货物海关报关能力(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此条不适用)。

★13 违约责任:

1.如中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标的和数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须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对应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2.如中标人不能履行交付货物或安装调试的合同义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提供的标的与投标文件不符)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或者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则中标人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如中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免费保修期内的各种服务,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配件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5.在货物运输、装卸以及安装调试、检修、维护的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在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过程中产生货物毁损、锈蚀、丢失等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该损失。

7.采购人验收不能免除中标人货物的质量责任,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供需双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8.上述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的,为了减少诉讼过程中不必要的争议,双方同意无论是在协商阶段还是诉讼阶段均按上述标准予以确定。

★14 中标人在货物运输、搬运、安装、培训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室
联系方式:31918388-315
邮箱地址:7942140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齐俭、石增良、马春艳
电  话:31918388-3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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