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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2025-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山西山西 招标公告 2025-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2025-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4040300020250000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补充说明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3-17,更正为:2025-04-01。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3-18,更正为:2025-04-1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1 09:30:00,更正为:2025-04-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01 09:30:00,更正为:2025-04-16 09:30:00。

为解决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中可能出现的异常低价投标问题,征集人为预防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措施如下:

  (1)如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要求低于该值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为开标前近3年内政府投资项目类型的合同、成果文件(关键页)、结算发票等业绩资料,不得少于2个业绩,2个业绩的报送工程费不得同时属于“400万元以下、401万元至1000万元、1001万元至5000万元、5001万元以上”的同一区间。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征集人将对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原件,在签订框架协议前进行核查。

(3)财政局对委托评审项目实行复审,复审误差率超过±3%的(不含±3%),该中介机构将被列入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黑名单”,停止参与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业务三年不予支付当次委托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西街121号

联系方式:0355-2611047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治市潞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德化门西街19号

联系方式:0355-222504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0355-2611047

征集人: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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