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肥东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采购第2次更正[2025]

肥东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采购第2次更正[2025]

安徽安徽 招标公告 2025-04-18

肥东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DDHZ0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东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504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理解是不是需要在投标文件提供不低于70%金额的产品为中小企业生产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还是需要提供不低于70%金额的产品的与其他中小企的分包协议。

回复: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同时分包意向协议中须约定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项目内容及分包内容占合同金额比例;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接受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相应接受分包方盖章或由供应商盖章,供应商须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接受分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分包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果承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是否也需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即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协议或者所有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招标文件所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只能填写货物名称及制造商,所以反映货物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并不能反映承接单位或施工单位的中小企业情况。

回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即可。

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肥东县农业农村局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龙泉路8号

联系方式:13956971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67758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岳

电   话:0551-67758735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