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公寓床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0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寓床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3 10:00:00,更正为:2025-05-0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23 10:00:00,更正为:2025-05-06 10:00:00。
公寓床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1012025000084)作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的“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70.00分 报价得分3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技术参数要求 | 除实质性要求外,所投产品的家具原材料技术指标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产品的家具原材料技术指标要求的得满分46分,“▲”号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非“▲”号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0.6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号参数共计37条,非“▲”号参数共计15条) 注:所投产品的家具原材料技术指标要求中所有技术指标要求均需提供经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证明,无有效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该项参数将视为负偏离。 | 46.0000 | 客观 |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满足招标文件评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docx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6.0000 | 客观 | 满足招标文件评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docx |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②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③售后服务范围;④备品备件方案。提供的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且与项目需求相呼应,内容逻辑描述清晰的得18分;每缺一项内容扣4.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或不能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扣2.5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不足或不能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指:方案内容不契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错误;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 18.0000 | 主观 | 满足招标文件评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docx | |
价格分 | 报价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 3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二、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惠安路639号
联系方式:0833-211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
联系方式:0833-2691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833-2691455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