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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上海 招标公告 2025-04-22

    项目概况

2025年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21180976-00225324

项目名称:2025年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预算编号: 0025-0001314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800000元 国库资金:38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数量:190000 

   预算金额(元):38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序号|项目内容|最高限制单价
1|出租汽车计价器强制检定|40元/台
2|燃油加油机强制检定|99元/枪
3|LPG加气机强制检定|270元/枪
4|眼压计强制检定|36元/枪
5|雷达测速仪强制检定|135元/台
6|声级计强制检定|252元/台
7|听力计强制检定|472元/台
8|焦度计强制检定|283元/台
9|验光仪强制检定|315元/台
10|验光镜片箱强制检定|2.7元/片
11|谷物水分测定仪强制检定|90元/台
12|医用活度计强制检定|900元/台
13|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强制检定|1827元/台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方能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关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规定;
(2)本项目响应开启(解密)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开启(解密)当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的响应文件上传提交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10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

联系方式:021-6422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9号27号楼607室

联系方式:021-62490945*109/105/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贇、韩磊、张立旺

电 话:021-62490945*109/105/117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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