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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融媒体中心采购宣传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公告 2025-04-25
项目概况
廊坊市广阳区融媒体中心采购宣传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501132001

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融媒体中心采购宣传服务

预算金额:4340000

最高限价(如有):4340000.00

采购需求:廊坊市广阳区融媒体中心采购宣传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7年4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 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 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6、中心服务负责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2 层 电话:0316-29206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广阳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

联系方式:0316-2150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方式:0316-213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亮

电 话:0316-2136888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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