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三(燃气内燃式发电机)澄清公告(二)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三(燃气内燃式发电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2月2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官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了澄清答疑文件,现针对澄清答疑文件内的内容进行主动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天然气内燃发电机组“设备参数”内容由“总装机容量:4600 kW~5900kW单循环发电率>40% 机组总体热率>80% 天然气低位热值要求35MJ/Nm3”
修改为:“总装机容量:4600 kW~5400kW单循环发电率>40% 机组总体热率>80% 天然气低位热值要求35MJ/Nm3”。
二、原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审中技术指标第5项:“为保证日常巡检中的安全,机组排气管道应集中在两列缸头中间布置,机组缸头两侧朝外位置应布置进气管道,可有效避免高温部件外露,避免日常巡检时对工人造成高温伤害,排气管道在两侧缸头中间布置,进气管道在外侧布置计8分,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提供承诺书,并附图纸并说明)”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对所投设备机组从总装机容量、性能、特点、技术等方面横向综合打分,一般的计5.6-6.3分;良好的计6.4-7.2分;优秀的计7.3-8分,该评审项内容整体缺失的计0分”。
三、本标段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14日09:00。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