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学思苑第11-14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250,000 | 东方红校区学思苑第11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3,250,000 | ||
包2 | 3,230,000 | 东方红校区学思苑第12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3,230,000 | ||
包3 | 3,000,000 | 东方红校区学思苑第13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3,000,000 | ||
包4 | 3,000,000 | 东方红校区学思苑第14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3,00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均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如非“企业”性质,可不勾选企业规模。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均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如非“企业”性质,可不勾选企业规模。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均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如非“企业”性质,可不勾选企业规模。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均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如非“企业”性质,可不勾选企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