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1月29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问题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中编制依据“(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中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税率为1%,但是与咨询报告中“十一、编制说明: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税率为0.6%”冲突。是否用2022的计价软件(0.6%)制作投标文件,还是依据2020的计价软件(1%)制作投标文件,请确认?
答: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税率按0.6%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所提交格式是否按招标文件P262中“(一)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提交?
答:是。
3.不可预见费与预备费是否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一、投标报价汇总表”时不可预见费与预备费是否填写“3、建安工程费”中,请明确?
答:本项目预备费即不可预见费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一、投标报价汇总表”时不可预见费可填写“3、建安工程费”中。
4.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为:“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4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不一致,请明确?
答:本项目项目名称为:“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5.投标报价汇总表是否分别单独体现不可预见费、预备费费用?
答:本项目预备费即不可预见费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一、投标报价汇总表”时不可预见费可填写“3、建安工程费”中。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0731-84020090。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开区三一路2号;
联 系 人:彭林;
电 话:0731-84873946;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万达广场环球中心 B 座 25 楼;
联 系 人:罗立君(项目负责人)、刘小兵、易玉鹏;
电 话:0731-8571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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