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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2021-2023年度机电小修保养及中修工程第2 标段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湖南怀化 招标公告 2023-09-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2021-2023年度机电小修保养及中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怀化分公司关于2021-2023年度机电小修保养及中修工程公开招标的批复》(现代投资工程【2021】26号、7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批准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执行机构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2标段施工劳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湖南省。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负责长芷高速(S50)溆怀段和怀芷段共计124.989公里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包含9座隧道(其中燕子洞隧道为特长隧道)、7个收费站。溆怀高速主线全长91.781公里,路线起于溆浦县的卢峰镇,与新溆高速公路相连,止于鹤城区的黄金坳,与吉怀高速公路相接;怀芷高速公路主线全长33.208公里,起点和吉怀高速立交(鹤城区盈口乡),终点连接沪昆高速公路(芷江县竹坪铺乡)。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2021—2023年度机电小修保养及中修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隧道照明系统、隧道通风系统、隧道消防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日常养护及中小修工程等。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路段

养护里程

(公里)

特长隧道

(座)

长隧道

(座)

中隧道

(座)

短隧道

(座)

收费站(个)

工程内容

机电工程

机电专项养护工程

第2标段

溆怀高速

91.781

1

2

3

1

5

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隧道照明系统、隧道通风系统、隧道消防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日常养护及中小修工程等工程内容

怀芷高速

33.208

/

/

1

1

2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4个月,即招标期限为2021年5月1日-2023年 4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24个月 ,缺陷责任期      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要求资质、 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⑦、管理⑧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标段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⑥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⑦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 50?以上或虽不足 50 ,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⑧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九部1413室(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为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月31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递交至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大厅屏幕)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    号:810000106680000001

  1.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dtz.net/,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ulletin.cebpuservice.com/ 上发布。

6.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 2:评标办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北高速收费站

邮政编码:418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745-27277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4 楼

邮政编码:410001

联 系 人:匡先生

电 话:0731-84553843、0731-84555411

传 真:0731-8455384

电子邮件:278212500@qq.com

监督部门: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纪检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杰

电话:13973377218                                                   

                                2021  年 3 月11日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1 质最[1]

 

                                施工企业资质

                                  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养护专项资质。

 

 2 务最)[2]

 

                                财 务 要 求

1、2019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

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型一:适用于高速公路

 

类别

 

业绩要求

 

 

机电工程施工

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施工业绩:

  1. 每个合同段完成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机电工程(含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合同段,且合同价格230万及以上;

 

 4 誉最求)[14]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

 

 

 

 

 

录5 目经目总)[15]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1)工程师(机电工程或软件类专业或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类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近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曾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无在岗项目

 

 

 

 

 

 

 

 

 

 

项目经理

1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或软件类专业或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类专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 近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曾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项目总工

 

1

 

 

 

 

 

 

 

 

 

 

 

 

 

 

 

 

 

 

附件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评审:

a.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b.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若保函仅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提交了银行出具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章。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章。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b.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c.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人员评审标准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

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含计日工总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款后增加:

第二信封开标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4的方法随机摇号的方式为各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在数量控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分配标段。

*3.4.2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人员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4.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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