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建设项目(1~3#栋、15~31#栋)建安工程结算(终审)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建设项目(1~3#栋、15~31#栋)建安工程结算(终审)造价咨询服务 | ||
项目编号 | A4301002022112202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2019-430181-70-01-034419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浏阳市 |
相关公告 |
1、招标条件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项目已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浏经计前期【2019】9号文件、浏经计【2020】77号文件和2018049号、2019018号、2019073号、2019107号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3#栋、15~31#栋)建安工程结算(终审)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建设项目(1~3#栋、15~31#栋)建安工程结算(终审)造价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以北
2.3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括(1~3#栋公租房、15~17#栋)孵化器、(18~31#栋)标准厂房及相应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8.7万㎡,结算初审金额约为55000万元。本次的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1~3#栋、15~31#栋)建安工程结算(终审)造价咨询服务(详见下表)。
金阳智中心(1~3#栋、15~31#)栋建筑面积统计表
序号 |
栋号 |
结构类型 |
基础形式 |
建筑面积(m2) |
层数 |
层高 |
建筑高度(m) |
1 |
1#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20735.99 |
12F/1D |
5.85/4.2/3.3/3.4/4.5 |
40.95m |
2 |
2# |
框架 |
独基 |
4026.02 |
5F/1D |
5.85/3.3/3.4 |
16.95m |
3 |
3# |
框架 |
桩基础 |
4026.02 |
5F/1D |
5.85/3.3/3.4 |
16.95m |
4 |
15#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2896.1 |
4F |
4.5/3.6 |
15.75m |
5 |
16-17#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8337.59 |
5F |
5.4/4.2 |
19.35m |
6 |
18# |
框架 |
桩基础 |
7217.05 |
4F |
6/4.8 |
21.3m |
7 |
19# |
框架 |
桩基础 |
7217.05 |
4F |
6/4.8 |
21.3m |
8 |
20#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5174.74 |
4F |
6/4.8 |
21.3m |
9 |
21#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7420.45 |
4F |
6/4.8 |
21.3m |
10 |
22# |
框架 |
独基 |
7420.45 |
4F |
6/4.8 |
21.3m |
11 |
23#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7420.45 |
4F |
6/4.8 |
21.3m |
12 |
24#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12109.51 |
5F |
6/4.2 |
23.70m |
13 |
25#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12109.51 |
5F |
6/4.2 |
23.70m |
14 |
26# |
框架 |
桩基础 |
9730.25 |
4F |
6/4.2 |
21m |
15 |
27#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19436.47 |
4F/1D |
7.2/5.1 |
23.4m |
16 |
28# |
框架 |
桩基础 |
19314.35 |
4F |
7.2/5.1 |
23.4m |
17 |
29# |
框架 |
桩基础+独基 |
6908.07 |
5F |
6/4.2 |
23.7m |
18 |
30# |
框架 |
桩基础 |
6908.07 |
5F |
6/4.2 |
23.7m |
19 |
31# |
框架 |
桩基础 |
5550.86 |
4F |
6/4.2 |
23.7m |
20 |
一期地下室 |
框剪 |
桩基础+独基 |
13735.64 |
1D |
3.9 |
5.85m |
合计 |
187694.64m2 |
2.4 预算费用: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湘建价协[2016]25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中结算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附表4中4.3)中基本工作收费标准优惠55 %计算,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此优惠后再优惠45%执行。服务内容包含可选工作项目但不另计费,专业调整系数均按1.0计算,收费基数以最终审定的总金额为基数。本咨询服务费金额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服务周期:工程审核项目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出具审核报告期限内完成审核工作,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2.7 质量目标: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部、湖南省及长沙市和浏阳市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方面的文件规定。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 招标服务范围: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建设项目(1~3#栋、15~31#栋)建安工程结算项目包含在总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从项目开始至竣工验收。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2)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3)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4)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5)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6)进行工程计价,对综合单价、取费标准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7)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8)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9)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进行技术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10)审查及分析主要工程经济指标;(11)对工程造价管理提出建议;(12) 出具审核报告书。
具体内容以移交资料为准。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委托服务范围,服务单位不得拒绝,也不得提出索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需具有一个符合以下条件的入围的业绩:
3.2.1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至少承担过 1 个入围业绩。入围业绩具体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用27000万以上金额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可以为预算编制、预算评审(或审核)、结算编制或结算审核工作】。
3.2.2 入围的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1)本项目造价咨询项目入围业绩指预算编制、预算评审(或审核)、结算编制或结算审核其中一项工作内容的造价文件编制,需同时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2)成果文件指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或结算编制或审核文件能够体现造价咨询成果的造价咨询报告(含经建设单位、投标单位签字盖章的定案表),工程建安费的金额以经建设单位、投标单位签字盖章的定案表上体现的总金额为准,服务类别为审核的,以咨询报告中注明的审定金额为准。时间以编制或审核报告建设单位签字日期为准。若单个造价咨询合同分多次出具咨询报告的,可提供多个咨询报告(含定案表);
(3)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中或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必须体现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用27000万,如合同或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不能体现,请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
(4)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3 团队人员要求:
3.3.1 投标单位必须为该工程成立专门项目组,项目组最低配备为8人组成,且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册职工,人员组成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的造价人员不少于7人。
3.3.2 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 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4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项目组其他成员均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书,且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人员配置齐全,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按弄虚作假处理;
3.4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施工单位的预算、结算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的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单位(含初审、终审)、结算初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结算终审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9)249 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2年11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2 年11月27日(含)17 时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jytz.com.cn/)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12月14日 9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letz.gov.cn/)、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jytz.com.cn/)。
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8.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8.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 2 转 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经开区康平路109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0731-83251189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江新区中电软件园二期三楼
项目负责人:汪瑞芳、刘铁刚、柳新
电话:0731-89922175
10、本项目行政监管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31-832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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