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办事处:望岳街道市政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服务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对青山路、七里营支路、望藕路、郡辉路、谷塘路、德诚街、金星景园等路段及小区内的主车道、辅道、人行道路面、侧平石维护,雨污水井、路障石、雨污水管道的维护工作。
服务内容:1、承包范围内道路维护工作。2、承包范围内道路排水维护工作。3、承包范围内人行道维修工作。
二、相关标准:
1.路权清晰,功能完善,路面平整无坑洞无网裂。
2.人行道材质、规格统一,无障碍设施完整、盲道平顺、畅通。
3.地面平整、干净、整洁,排水设施完善,无积水。
4、雨污排水井及管道应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
三、技术规格:
1、考核采取日常督查考核(含数字化考核)、月度集中考核检查和监督考核(含上级督办台账、市民投诉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总分实施百分制计分,按100分计算。 3、每月综合考核总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标准。其中日常督查(含数字化考核)占总分权重55﹪,月度集中考核占总分权重的35﹪,监督考核(含上级督办台账、市民投诉等)占总分权重的10﹪。 4、扣分标准: 数字化案卷、上级督办台账、市民投诉每产生一条扣1分,数字化案卷如超时每次扣2分,第一次返工扣2分,第二次返工扣4分,第三次返工扣6分;月度集中考核检查每个被扣分点扣2分。 5、中标人因自身管理失职、疏忽导致以下情况,则该月综合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1)造成重伤及重伤以上; (2)经省、市相关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省、市、区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 (4)影响市、区文明创建工作的; (5)影响市、区月度检查考核的; (5)影响街道月度、季度考核排名的。 6、中标人若存在以下情况,则该事项双倍扣分: (1)对街道城管办下发的交办(督办)没有按期回复整改情况或者整改不到位或者没有整改或者整改情况与整改回复不符的; (2)对街道城管办现场直接交办的事项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 7、市政考核实行百分制。由考核组依据考核标准每月进行评分,综合考核总分95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含)—95分(不含)为良好;90分(不含)—80分(含)为合格;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总分低于95分(不含)以下,按每分1千元扣除维护经费; 90分(不含)以下,每分按总维护经费1%进行扣除;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无条件解除合同。检查成绩定期向维护单位进行通报。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与地点: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日常有一支具备市政维护技能的劳务人员承担工作,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日常维修所需机械设备。
2、维护所需机械设备、车辆、生产工具等物资全部由中标人购置(费用自理),成交供应商一线维修人员必须足额配备,满足维修管理需求。
3、在承包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成交供应商如果没有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出现工伤,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医药费及相应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只负责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市政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每月质量考核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拨付成交供应商上季度的维护费用。
2、本项目采用所有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一小时内到达实施地点。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