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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雅礼丁江学校:长沙市望城区雅礼丁江学校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2024-09-12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望城区雅礼丁江学校位于长沙市望城区丁江路,学校总建筑面积 33738.09 平方米,绿化面积13825平方米,为保证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序高效运作,要求物业人员配备不少于19人,具体要求详见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及服务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完成整体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时间,合同壹年壹签)。每季度学校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如学校对物业公司季度考核低于400分,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对下述物业范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校园内保洁环卫,垃圾外运,水电、泥木维修维护,绿化维护,弱电设备维护,会务、活动接待,库房管理、学校保健等物业服务。

(1)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综合楼、学校公共区域(室外),教师周转房等物业管理服务;

(2)弱电设备维护、水电、泥木设施的维修维护;

(3)体育馆、运动场地、健身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含室内保洁的服务);

(4)会务、活动接待,库房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

(5)校园环境卫生,垃圾外运,环保设备设施,消火栓和灭火器的巡检等物业管理服务;

(6)学校教材教辅资料的运输分发,配电间、水泵房等物业管理服务;

(7)学校内常规、突发情况的保健卫生服务。

(8)垃圾分类,图书管理与借阅。

(9)物业服务范围内采购方交办的与上述物业服务内容同性质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雅礼丁江学校(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合同款,每季度期满的下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支付上个季度的物业服务费。每个季度支付年度总费用的25%,采购人每季度对物业单位进行考核,扣分按20元/分计算,在每季度费用中扣除,要求全年管理优秀。遵守《长沙市望城区雅礼丁江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只负责人工成本及垃圾清运、税金。其他费用,物业公司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办公、工程、绿化、保洁相关材料等,购置费用由采购方负责承担。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之外,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认为需要踏勘现场的,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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