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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农村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等1个乡镇湘江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监理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2024-10-11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等1个乡镇湘江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监理采购

二、项目预算:366482.00元。

三、项目概况:

项目涉及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月圆村、名盛村、湘江村;共1个乡镇(街道),3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6000亩,其中月圆村2500 亩、名盛村1800 亩、湘江村1700亩,投资2169.65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17.6593万元,土壤改良费用252万元

 



二、相关标准

四、采购内容

采购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等1个乡镇湘江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监理单位,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和土壤改良,负责项目按图施工、所有施工分步验收、质量监督、进度协调、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合同和信息等协调管理服务等现场管理、监理资料、监理签量、监管系统填报以及平行检测等,参与项目现场验收等项目各阶段的所有环节



三、技术规格

五、相关标准

1、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437号);

2、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湘江新区、望城区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长农计〔202411号)文件;

    3、现行的监理规章制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为180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4、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形象进度30%付合同20%完成形象进度70%付合同30%;完成竣工验收付合同20%;工程施工费用经财评中心办理结算付清后续费用。



五、服务标准

六、服务标准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等1个乡镇湘江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达到上级要求的验收标准,且在项目保质期内运行良好。



六、验收标准

七、验收方式: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资料达到通过省、市验收要求及资料备案、归档要求。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八、其他要求

1、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为180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4、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形象进度30%付合同20%完成形象进度70%付合同30%;完成竣工验收付合同20%;工程施工费用经财评中心办理结算付清后续费用。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如招标人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在中标人之前先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罚款),具体详见合同。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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