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资投资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债券采购需求公开


1.项目名称:国资投资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债券
2.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定向工具(PPN),期限不超过3+2年(最终以监管部门审批为准),承销费率上限值为2‰/年(承销费上限值1500万元)。
3.发行种类及价格:种类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4.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担保方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
7.发行时机:在本期定向工具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择机发行。
8.还本付息方式: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选取一家中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本期定向工具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本期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本次发行工作,负责组织承销团并牵头制定承销团的各项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2.对采购人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制作、编制定向工具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将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5.对采购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建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不超过3+2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确保定向工具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3.与采购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六、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