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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医院零星基建维修工程定队 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2025-03-24
一、功能及要求:

医院零星基建维修工程定队。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医院零星基建维修工程定队,医院零星基建维修含地下管网、水电安装、屋面维修、室内外装饰维修等项目,采购期限为:1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合同签订起一年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确保人员、设备配备到位。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即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具备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如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安全问题则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所有责任。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质量保证

3.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2、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3%保修预留金中扣除。

3.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施工要求、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采购人同意,修改后方可施工。

3.4、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如有)和设计单位(如有)共同验收合格,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3.5、质保期内项目所含内容的维修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其中质保期内维护期间产生的交通维护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7、项目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

4、安全措施及要求

4.1、工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4.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全过程(包含项目前期、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养等)的安全管理,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成交供应商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4.3、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4、保险: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

5.1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5.2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3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后的施工区域内的建筑废弃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离场运输、处置场地的选择等。

    5.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零星维修结算书由施工单位每季度报采购人一次,采购人委托区财评中心或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结算造价=经审核的结算工程费×(1-投标优惠率);

3)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工程费以区财评中心或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评审结果为准。

4)工程结算总金额不能超过招标预算总价149万元。

2、其他

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贰年。缺陷责任期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4)为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费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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