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利局:长沙市“十五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需求公开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 核心 产品 | 是否 允许 进口 产品 | 是否 属于 节能 产品 | 是否 属于 环境 标志 产品 | 是否 两型 产品 | 是否 首购 产品 |
1 | 长沙市“十五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 | 1 | 1552322.00元 | 项 | 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强制性规定。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十五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1、全面开展现状分析和评价。
在深入调研并充分收集各项资料的基础上,从防洪减灾(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节水、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农田水利、河湖生态保护和治理、水土保持、移民、水利管理能力及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改革等方面,回顾“十四五”时期取得的成就,对长沙市“十四五”水利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并提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分析面临形势,确定“十五五”时期总体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分析国家出台一揽子财政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支持力度、超长期国债支持“两重”建设、国家水网建设全面提速等当前情况下长沙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按照全市水利“全国领先、全省当先”的定位,从前述的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提出“十五五”期间长沙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含具体规划目标指标),明确主要任务、实施措施(路径)。
3、精准谋划“十五五”时期重大项目。聚焦推动长沙水利高质量发展,瞄准上级政策与长沙的对接点、切入点、契合点,瞄准长沙需求最迫切、短板最突出的问题,结合、对应省级“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上级要求,从前述的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分类研究提出一批水利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初步研究匡算水利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
4、开展环境影响分析。对规划实施与环境协调性进行分析,提出不利环境影响和规划实施建议。
5、分析实施效果,提出保障措施并进行中期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从组织、要素、技术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并根据上级要求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6、配合做好规划送审报批的汇报、宣传等相关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签订的服务合同成立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的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范围:长沙市水利规划。
2、主要服务标准:规划内容符合《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3、服务要求: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报告并报市政府审批,2028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最终以上级要求时间为准。
4、服务标准(1)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的资格和条件;(2)供应商承诺对投标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采购单位可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供应商须接受采购单位对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的控制,接受采购单位制定的质量监督计划,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配合采购单位开展核查工作。
5、人员要求:拟任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上述团队人员必须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1月-2025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
6、验收标准: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规范和《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验收方法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水利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完成规划报告并取得批复(或经同意后印发)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中期评估报告通过市水利局审查或批复(或经同意后印发)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3、本项目费用包含派出人员工资、补贴、服装、食宿、管理、设备等所有费用,采用费用全包方式。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好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