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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已建、在建(拟建)及规划道路命名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 2025-05-15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自2011年之后,2024年之前,未开展大规模的道路命名工作。大量已经建设、使用的道路未完成道路命名流程。已经影响了园区的日常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给各单位、企业和居民都带来不便。为此,急需全面开展园区的已建、在建及规划道路命名工作。

 



二、相关标准

1、政策文件依据

《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53号令;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71号;

《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 123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长地发〔2023〕2号)。

2、地名(道路)命名的基本要求

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⑥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⑦同一个建成区内的道路和街巷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⑧法律、行政法规对地名命名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长沙市地名(道路)命名的一般原则

①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②坚持依法依规命名更名,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③坚持以稳定性维护道路命名的严肃性,道路名称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

④坚持便民利民、服务城乡发展,道路名称应当简明、易记,有利于群众对道路名的使用和记忆,并符合现代汉语语言文字的使用习惯,有利于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⑤坚持保护和弘扬历史文化,道路命名更名应尽量使用历史老地名,弘扬湖湘文化,彰显省会城市特点,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反映长沙秀美的山水特色。    

 



三、技术规格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1、工作目标

1)依据长沙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完成园区已建、在建(拟建)道路名称确认,保证园区企业门牌地址申请,社会公共服务等工作正常开展。

2)完成规划未建道路的名称拟定及申报,审批。

3)依据审批后的道路名称,建立园区道路基本信息的数据库,道路总图。

2、工作内容(道路命名工作程序)

道路命名更名一般按照申请、受理、实地踏勘、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审核、上报、审批、备案、公告等程序办理。

1)道路命名更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向道路所在地区县(市)民政部门提出道路命名更名申请。没有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由街道(乡镇)向区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道路建设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及道路周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实地踏勘绘制道路平面位置示意图。

3)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织向道路沿线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征求意见。

4)道路建设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同级规划、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历史、地理、地名、人文等方面专家,综合考虑社会影响、专业性、技术性以及与群众生活的密切程度等因素,组织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并提交相关报告,提出命名更名方案。涉及历史地名和历史街巷的命名更名工作,会同同级人居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

5)区民政部门将命名更名方案报经市民政局初审后,由区人民政府上报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

道路命名更名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道路命名更名的请示、综合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征求意见报告、道路命名更名基本情况表、道路命名更名示意图各2份。请示件应当写明道路命名、更名的方案及理由、道路的位置、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

6)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和公告。

3、项目清单

金霞经济开发区(154条)道路命名工作费用预算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上限单价(元)

上限总价(元)

工作内容

1

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1

5000

5000

含园区道路命名信息、门牌信息收集,影像地图信息收集,道路建设及规划信息等,及资料整理。

2

道路信息调查

154

500

77000

含道路起止点、长度宽度,道路周边建设发展情况等信息收集及道路信息矢量化。

3

道路命名及名称论证

154

2300

354200

含道路名称拟定、核对,论证,命名意见征集,命名信息修改等。含交通、资料、会务、专家咨询等所有费用。

4

道路名称申报

3

批次

10000

30000

编制道路命名申报材料,代替园区履行道路命名申报流程,含相关报告、材料的编制、装订及必要的修改等工作。拟按3批次进行申报。

5

道路信息数据库整理

222

100

22200

道路命名工作完成后,制作园区道路信息数据库。含已命名道路建库。

6

园区道路名称宣传推广方案编制

1

16000

15000

根据新命名的道路,设计道路及园区形象的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并以网络宣传为主。

7

合计

 

 

 

503400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限单价及上限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实施计划

结合长沙市政府关于道路命名工作的要求和园区工作实际,园区剩余未命名道路拟分三批次进行命名。具体如下:

第一批次(在建、拟建未命名道路),共计13条,其中在建未命名道路11条、拟建未命名道路2条。计划完成时间为3个月。

第二批次(已建未命名、已建已命名需变更起止点道路),共计46条,其中已建已命名需变更起止点道路17条;已建未命名道路29条。计划时间为3个月。

第三批次(规划未建道路),共计95条,因园区控规尚在修编、完善中,且未入库。下一步根据道路命名原则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拟定备选名报批后启动道路正式命名工作,尽快随控规修编一并入库。计划在今年内完成。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命名申报工作。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单位工作内容

1)道路信息整理,含地理信息提取,道路影像信息套合,道路实地踏勘及实地影像采集。

2)道路信息核对,根据长沙市已经命名道路情况,核对园区现有道路现有信息,并结合道路命名的原则,通过实地勘察,对道路连接情况进行确认。

3)填报《长沙市道路命名名称预审查重申请表》。

4)调查周边地名信息,产业发展情况,历史文化信息、地形地貌情况等,对现有道路名称的用词用字进行确认。对道路名称的地名含义进行解析、论证。

5)综合制定规划道路的命名方案,逐路拟定道路名称,使道路名称能符合园区的建设、发展需求。

6)向街道、社区、企业单位、居民等意见征集,开展综合评估,分析道路命名工作风险,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7)组织地名专家开展论证,编制专家论证汇报PPT,综合专家论证意见,完善道路名称用词用字方案。

8)填报《长沙市道路命名基本情况表》向开福区政府、长沙市民政局申报道路命名。

9)根据命名后的道路,整理出园区道路名称现状GIS数据库。

10)制定道路名称宣传推广方案,同时编制园区结合新命名道路的推广宣传方案。

11)分批次收集道路名称使用后的反馈意见。

2、技术服务时间要求

1)由技术服务单位分批次开展道路命名申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要求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在命名工作启动后3个月内上报至长沙市民政局。

2)要求第三批次规划道路名称确认在2025年内完成,并上报至长沙市民政局。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命名申报工作。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按三批次结算,每批次经长沙市民政局批复后,支付对应批次金额。

3.投标人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或货物)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差旅费、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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