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食堂蔬菜及配料等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1、服务要求:
(1)采购人按需采购蔬菜和配料等,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家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泥沙等现象,使用率达到96%以上;优先采购有机绿色食品或无公害食品字样的果蔬。并承诺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每批次都需提供产品农残检验报告。(3)配料等:配料、干货、禽蛋、豆类制品等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保证食材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标准有最新版本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4)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5)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剩余保质时间不得少于标注时间的75%,
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换。配送的食材有破损变形、感观不良,或有异味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退换。保质期内的食品仍出现变质,或配送的食材有瑕疵或不符合采购订单规格品牌要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退换。
(6)中标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且具有保障能力,投标人中标后需购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8)保质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7日内完成退换货,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共同委托食品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确认是质量问题,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按时响应、到达或完成退换货,按当批次货物的30%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中标人仍未完成退换货的,视为中标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
2、采购品种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相关标准:
各项产品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植物检疫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合同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配送要求
(1)成交供应商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厢式食品专用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所有食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需用筐和袋、食品冷藏保温箱直接分开包装运输,途中要注意易损食材不得重叠,要保持食材原有物理特性。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包装标识严格按照国家相应规定执行。
(3)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人列明的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配送。配送时,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成交供应商应按当天上午9点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配送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配送日的当天按当天上午9点之前将采购的物资送至采购人指定配送点,成交供应商配送任一货物超时的,超时1小时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当次配送货物总货款30%的违约金,超时2小时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当次配送货物总货款60%的违约金,若当天未配送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当次配送货物总货款100%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当期或下期货款中直接扣除上述款项;成交供应商如5次及以上配送超时或3次及以上未配送,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继续赔偿。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4)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成交供应商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5)成交供应商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6)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48小时、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直至货物验收合格,并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五、服务标准:
1、采购人按需采购蔬菜和配料等,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家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泥沙等现象,使用率达到96%以上;优先采购有机绿色食品或无公害食品字样的果蔬。并承诺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每批次都需提供产品农残检验报告。(3)配料等:配料、干货、禽蛋、豆类制品等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保证食材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标准有最新版本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3、配料类:
3.1、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正规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
3.2、禽蛋类符合GB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3.3、豆类制品符合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3.4、干货类及其他符合GB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蔬干制品,产品的保质期与生产日期相近三个月以内。
3.5、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的规定组织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如为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双方协商。
3、凡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重新交货,有关重新交货、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成交供应商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成交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如因此给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直至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5、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保管等均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等均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收前由乙方承担。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
6、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一切赔偿损失。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
(1)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评分标准中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原件进行核验,如查出成交供应商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向财政部门汇报,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6)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息危机的。
(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8)向采购人或有关人员给付回扣、礼物、代金券等而被查实的。
(9)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10)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