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芙蓉区中小学校图书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质量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版物发行管理规定,所有图书均为国内正版发行,出版手续齐全,无知识产权、版权纠纷,无意识形态问题。一旦发现盗版图书或前述各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付全部货款,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按相关法律(规)、规章处理。
2、供货图书必须全新印刷出版的新书。如所供图书有缺页、倒装、污损、图文不清、开线、开胶、附书光盘缺损等质量问题,一律予以退换(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不得更换采购人的图书订单,不得搭配非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幼儿园的图书供货不能出现有拼音和英文内容。若发现到货图书品种、出版社及数量与订单不符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
质保期:1年,期间非人为造成的图书损坏,应免费及时更换。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采购项目名称:芙蓉区中小学校图书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1353600元 备注: 1.投标人依据采购书目清单,报总价。 二、项目清单及说明: 1、具体书单详见附件。 2、本项目组织了一批图书目录(目录详见附件《图书采购目录》),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供货。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1.2交货地点:
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免费送书、图书编目、分类上架,在图书上完架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全部均由供方承担。
五、服务标准:
1.货物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交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供应商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如遇下列情况,经现场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代表签证后,交货期相应顺延。
1)采购人不能提供实施环境、场地。
2)供应商无法正常控制的原因而影响交货时间。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交货时间。
图书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须按采购人要求分类、按单(套)包装并成套供货。包装应适应长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图书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
1、在验收过程中,同一批次图书供货出现偏差率(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造成的偏差,经采购人同意后不纳入偏差范围内,且调整书籍必须为原书籍相关内容及同等价码),采购人有权退回该批次全部图书,当即与中标人解除购书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验收方式为一般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1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结算金额的5%,最终以区财政付款原则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