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学校设施设备更新专项课桌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R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R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R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设施设备名称 | 规格 参数 | 单位 | 参考价(元) | 数量 | 总价 |
1 | 学生课桌椅 | 符合GB/T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 套 | 368.00 | 5800 | 2134400 |
2 | 学生课桌椅 | 符合GB/T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 套 | 368.00 | 1080 | 397440 |
3 | 午休课桌椅 | 符合GB/T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 套 | 510.00 | 250 | 127500 |
| 合计 |
|
|
| 7130 | 2659340.00 |
备注:
1、参数“≧、≥”是指大于或等于,“≤、≦”是指小于或等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甲方发出送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样品提交清单及要求
1、样品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样品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参考效果图 |
1 | 学生课桌椅 | 1、样品尺寸: 课桌规格:(长宽高)660mm*460mm(±2mm)*(670-790)mm,桌子可调高度为:670mm-790mm; 课椅规格:430mm*380mm(±2mm)*(380-460)mm,厚≥5mm。 2、其他要求按照采购需求相关参数要求提供。 | 1 | 套 | |
2 | 学生课桌椅 | 1、样品尺寸: 课桌规格:(长宽高)650mm*450mm(±2mm)*(490-640)mm,桌子可调高度为:490mm-640mm;课椅规格:430mm*380mm(±2mm)*(380-460)mm,厚≥5mm。 2、其他要求按照采购需求相关参数要求提供。 | 1 | 套 | |
3 | 午休课桌椅 | 1、样品尺寸: 课桌规格:(长宽)600mm*400mm(±2mm)*(670-790)mm,桌子可调高度为:670mm-790mm。 课椅规格:宽410mm*深420mm(±2mm)*(380-460)mm。 2、其他要求按照采购需求相关参数要求提供。 | 1 | 套 | |
1、本项目要求提供学生课桌椅(0-4号可调)、学生课桌椅(5-10号可调)、午休课桌椅的样品均为成品。 2、投标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测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样品视为接受此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样品提交要求
(1)样品接收时间:投标前一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超出此时间的将被拒收。
(2)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3、检测报告
1、“学生课桌椅(0-4号可调、5-10号可调)(可升降课桌椅)”样品须提供具有经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32487-2016《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24128-2018《塑料 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评估》”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报告中的检验/检测项目“①外观、塑料材料理化性能、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均合格,②铜盐加速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360h):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为10级、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为10级,③防霉性能:0级(没有生长)、邻苯二甲酸酯均未检出”,检验/检测报告内容完全满足要求【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相应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证明】
2、“午休课桌椅”(可躺式学生课桌)样品须提供具有经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报告中的检验/检测项目“①形状和位置公差、安全性能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的检验结果均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②甲醛释放量≤1.5mg/L的检验结果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③抗菌性能(检测细菌不少于8项)、耐霉性能(检测霉菌不少于8项)的检验结果均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相应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证明。】
3、“午休课桌椅”(可躺式学生课椅)样品须具有经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QB/T 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报告中的检验/检测项目“①形状和位置公差、安全性能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的检验结果均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②抗菌性能(检测细菌不少于6项)、耐霉性能(检测霉菌不少于8项)的检验结果均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③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DIDP)、多环芳烃(苯并[a]芘、16种多环芳烃(PAH)总量)的检验结果为未检出且均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检测报告内容完全满足要求【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相应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证明。】
4、所投“学生课桌椅(0-4号可调、5-10号可调)、午休课桌椅”产品零部件“脚套(防潮塑料脚套)”具有经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24128-2018《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评估》”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报告中的检验/检测项目“①塑料件外观、塑料材料理化性能、抗菌性能(检测细菌不少于8项)、防霉性能(检测霉菌不少于8项)的检验结果均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②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DIDP)、多环芳烃(苯并[a]芘、16种多环芳烃(PAH)总量)、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检验结果为未检出且均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相应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证明】
5、所投“午休课桌椅”产品所用原材料“三聚氰胺饰面实木多层板”具有经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报告中的检验/检测项目“①规格尺寸及偏差、理化性能、外观质量的检验结果均判定为合格/符合标准要求,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五氯苯酚含量、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铅、镉、铬、汞)的检测结果判定均为未检出。【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相应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的参数不一致的;
(3)投标人应按照成品要求提供样品,样品提交不全的将在评审时视为无效投标。
5、样品退还要求
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质疑期满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统一退回;中标人的样品交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时的依据,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的生产工艺、制作水平及细节处理均不得低于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拒绝收货,解除合同,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二、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单位。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2.4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5安装调试完毕,乙方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甲方进行验收。
3、质量保证
3.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 五 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申请甲方进行验收前,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乙方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乙方原因,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 人:长沙市望城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二次支付:货到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 (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支付合同金额的5%。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