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长沙大道万家丽路高架桥等6座桥梁隔音屏项目(标段二)采购需求公开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大道万家丽路高架桥等6座桥梁隔音屏项目(标段二)
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3908544.03元
★中标和定标原则:长沙大道万家丽路高架桥等6座桥梁隔音屏项目共计分为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定标原则: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所投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照标段序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取消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序替补,以此类推。(针对上述规则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相关标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按相关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并通过采购人确认。
三、技术规格:
长沙大道万家丽路高架桥等6座桥梁隔音屏项目包含三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万家丽快速路高架;标段二为福元路大桥、三一大道浏阳河大桥;标段三为杨家山立交、长沙市大道万家丽路高架桥、湘府快速路隧道。三个标段安装总长度3460米,本标段安装长度为890米,具体服务内容和范围如下:
标段号 | 服务地点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
标段二 | 福元路大桥 | 折板型隔音屏安装服务 | 西端位于湘江北路东侧斑马线,东端位于防撞护栏末端 | 米 | 540 | 3908544.03元 |
三一大道浏阳河桥 | 折板型隔音屏安装服务 | 西端位于滨河路东侧斑马线,东端位于挡墙末端 | 米 | 350 | ||
注:1、本标段是对福元路大桥、三一大道浏阳河大桥路段的隔音屏进行安装服务,具体要求及标准详见施工图纸。 2、投标预算部分釆用PKPM软件编制,按一般计税法编制。 3、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报价中每分项单价,也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中对应分项的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90日历天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如无通知,则以实际进场之日为准);采购人保留服务时间调整的权利,安装服务时间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服务时间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时间:90日历天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如无通知,则以实际进场之日为准);采购人保留服务时间调整的权利,安装服务时间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服务时间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按相关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并通过采购人确认。
3、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服务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4、设备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4.1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2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在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3中标人负责其服务团队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服务要求
5.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标准,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5.2中标人须加强服务期间的人员管理,所有服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5.3中标人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项目服务期间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5.4中标人使用的产品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中标人须定期检查屏体稳固性、密封性及排水功能,及时更换破损部件。
5.5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保修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保修期内维修维护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2天内处理完毕,重大维修5天内处理完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人员要求: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并保证项目实施安全、质量控制等要求,须提供不少于7人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求设置相应岗位,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完工后,中标人需根据政府及采购人要求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并提交采购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签认验收,待资料完备后中标人向业主申请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釆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严格按长沙市政府釆购相关程序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特别说明
1、付款人: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市财评结算审定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3、本项目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以长沙市财评审核的金额为准。
4、结算说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和提交各类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核后报市财评评审,按现场实际情况结算,最终结算以评审结果为准。
六、其它要求及说明:
1.交通组织及交安设施和交警协调等各种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服务区域内设施的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项目实施和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地情况而导致的漏项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中标人须加强项目实施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