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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中医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2023-12-01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

宁乡市中医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湖南省农村示范中医医院”,地处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南路8号(二环南路与319交汇处),交通十分便捷。

发展史:医院成立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县级中医医院。医院于2000年被评为“爱婴医院”;是各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编制病床950张;是全国“继续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农村示范中医医院”;为湖南中医药大学、长沙医学院、益阳卫校等单位的教学、实习医院;为长沙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吉首大学协作型附属医院和湖南省中医附一医院定点指导医院;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2016年通过全国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实地评审。

人才队伍:现拥有干职工978人,专业技术人员91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49人,正高24人;中级职称417人,研究生133人

医疗设备:引进飞利浦3.0T磁共振、飞利浦16排螺旋CT、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腔镜系列、DR影像系统、乳腺钼靶机等高中档医用设备。

科室概况:现开设26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针灸科为全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和长沙市“医学重点专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骨伤科、针灸科、脑病科、肛肠科、肺病科是湖南省“重点中医专科”;骨伤科(分设4个科室)、内科(分设5个病室)是医院的老牌科室;外科(分设2个病室)、妇产科、儿科、健康管理科等科室已具规模

 



二、相关标准

其他约定事项

1、中标人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2、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3、 物业服务办公区安排情况:采购人免费为中标人提供1间办公室、1间仓库和1间机动设备存放间。②物业服务食宿安排情况:食宿自理。

4、工作人员签收后的大输液,由保洁员清洁后摆放在指定位置。

5、卫生员不负责被服、工作服的收集送洗及领回工作,卫生员不得兼职病人陪护

6、负责电梯保洁、消毒、上油保养(不负责维修)。

7、负责病房治疗车、婴儿车等不锈钢用品保洁、上油保养。

8、医院提供护送值班用床及办公桌椅。

9中标人不负责垃圾的外运及外运费用和垃圾处理费用。

10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交接。

11、中标人不得对本项目整体或分项对外承包,如发现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三、技术规格

总用工人数不少于79名,对所有聘用人员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用工人员配备详见附件1:人员配备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保洁、外勤、护送、电梯保洁与日常维护

1、 保洁:

(1)室内

A.院内所有医疗建筑区域;

B.办公楼楼道、公用卫生间、共享大厅、多功能厅、会议室等区域

D、各病区公共区域、楼梯间、公共厕所等。

(2)室外:院区内所有环境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下水道、天沟屋面日常清淤处理(包括协助院方开展除“四害”的工作)。

2、外勤:

1)标本的送检、取药、取血。

2)送检验单、会诊单。

3)到检验科拿各种试管、领空气培养皿等。

4)24小时负责外勤工作。

3、护送:

   负责急诊病人就诊时的检查和护送

4、负责电梯、扶梯的保洁和日常保养维护。

5、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交接。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件1:人员配备要求。


三、物业服务要求与标准内容详见附件2:物业服务要求与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宁乡市中医医院

2、付款方式: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按月付款(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拟新增科室人员按实结算)。

3、其他事项

3.1、首次签订合同后,中标人15日内必须进场。

3.2、中标人对员工培训及相应证件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规定给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五险),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如国家最低工资调整,则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调整。

3.3、中标人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与劳动纠纷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3.4、为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标人必须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优先对原中标人工作人员培训录用。

3.5、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督查、周点评、月考核,对差错事故及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将根据合同及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①每个月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在95%以上的全额支付物管费。低于95%的,以95%为基数,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本月应付物管费的一个百分点;

②对中标人的工作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在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每个月根据考核情况及实际投入人员情况计算实付物管费;

③物业管理人员本身对医院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4、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费用、福利费用、防寒降温、加班费用、合理利润费用、服装费用、办公费用、通讯费用、消耗品费用、设备和耐耗品折旧费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所有费用,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的费用及安全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风险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7、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8、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叁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9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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