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蓝山县所城镇至湘江源公路A标段工程[变更公告](正在发布)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蓝山县所城镇至湘江源公路A标段工程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问题:对于招标文件第19项注补充内容:(1)省属项目按省交通运输厅评价执行,市州在农村公路治投标过程中,市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开发布的农村公路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该市州范围内适用。对无该市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企业,应适用省厅发布的信用等级。(2)信用等级可采用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2022年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结果为准。同时具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和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请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是按1分计算那么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2022年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结果为准。只有两年信用评价那取值最高分只有0.8分,2020年的怎么计算分值。
回答: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未发布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该项目2020年的农村公路信用评价采用2020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2、问题:请问本项目选取的下浮系数是否为1%、1.5%、2%、2.5%、3%?
回答:本项目下浮系数为1%、1.5%、2%、2.5%、3%。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用等级可采用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2022年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结果为准。同时具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和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变更为“(2)信用等级可采用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也可以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如采用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2021年、2022年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则2020年信用评价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3)本项目下浮系数为1%、1.5%、2%、2.5%、3%。”。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变更答疑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人谅解。
招 标 人:蓝山县湘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116号
联 系 人:曾海涛
电 话:15274678462(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 标代 理:湖南正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博士后嘉园
联 系 人:王焕新、王利文
电 话:19873672522(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监督部门:蓝山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746-2213302;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6-2213481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