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警犬基地院内道路维修(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2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920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公安厅(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天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警犬基地院内道路维修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920号 |
3、项目内容:警犬基地院内道路维修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周志民 |
6、联系电话:15773161988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193366.12 |
大写:壹佰壹拾玖万叁仟叁佰陆拾陆元壹角贰分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
4、付款方式: |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 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支付合同总价的75%;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3年12月22日,完成日期:2024年02月05日。总日历天数:45天。 |
2、地点:按合同约定 |
3、方式:按合同约定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 |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3-12-22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2日 |
合同订立地点:按合同约定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高家铭 | 委托代理人:颜赤亚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84590253 | 电 话:13723859577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石渚湖村石渚小学189号 | |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 | | 帐 号:81000019053800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