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教育后勤服务中心:长沙县教育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2024年校园白蚁和四害统一防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根据长沙县各乡镇、各街道每个校区(包含幼儿园、小学、中学等)的白蚁危害及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发现蚁情必须以挖窝巢法措施根治公共绿地白蚁。
二、相关标准:
1、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如安全、节能等);
2、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项目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县辖区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县辖区范围内)
3、防治效果:防治效果达到99%以上。
4、药剂要求:防治中所需白蚁防治药物和鼠饵、杀虫剂全部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人员配备要求:在整个一年服务期内,要求至少配备8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白蚁防治及灭鼠、苍蝇、蚊子、蟑螂工作,并配备专门的工具车进行巡查。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长县财发[2022]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使用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财务等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可邀请验收专家参加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完工时间:承包人签订合同后,须在进场后一个月内对承包范围内的白蚁和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进行全面防治,包括白蚁施药、白蚁诱杀块预埋、人造鼠洞饵盒安装、灭鼠毒饵蜡块放置、杀虫剂的使用。要求做到一步到位,彻底清除。及时进行药物预防,发现一处及时治理,至合同期满前每个月进行一次复查。
2、一年服务期内,如发现新的蚁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以挖窝巢法进行根治,若发现新的鼠类危害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增投毒饵蜡块,如有需要按实际情况调整鼠饵盒的放置位置以及调整毒饵及杀虫剂的投放数量。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