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长郡月亮岛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31220000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长郡月亮岛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31220000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概况:长沙市望城区长郡月亮岛学校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桑梓路126号,总占地面积162亩,绿化面积:75.6亩,总建筑面积:95719.6平方米。 服务内容:物业范围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校园内保洁、校园围墙周边保洁、水电维修、绿化、校医、图书管理、生活老师等劳务和物业服务。 金额明细:2194200元/年,具体详见附件《报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3-12-22 —— 2024-12-2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长郡月亮岛学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整体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考核:签订合同后每季度采购人对物业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扣分按500元/分计算,在每季度费用中扣除,要求全年管理优秀,无任何违反合约的事宜,遵守《长沙市望城区长郡月亮岛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如物业单位季度考核低于40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8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8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8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8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10日前支付上个季度的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2月22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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