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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非现场治超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或需求公示

浙江湖州 2024-06-21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非现场治超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或需求公示
来源: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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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非现场治超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信息”)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0e66142c7f98c4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06-24 

2、意见递交方式: 请各供应商及专家将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传真或送达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溪商务楼7楼),或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 宁利斌     

5、联系电话: 18305053335 

6、联系邮箱:  1058031164@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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