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警车)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警车)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778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8041633713381
三.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警车)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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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警车)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 1 | 辆 | 23.500000万元 | 江铃牌精睿版商务车JX5036XSWZJTA,04制式法院警车外观
LED警灯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本次需购置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警车),对车辆的性能和装置具有特殊性,浙江康顺汽车有限公司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销售单位,有专业售后保障,便于车辆售后维护。鉴于上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康顺汽车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石祥路172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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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0580-2080223
传真:0580-2080228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2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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