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普陀区人民法院虚拟化桌面二期扩容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ZY20170027
三. 采购项目名称:普陀区人民法院虚拟化桌面二期扩容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普陀区人民法院虚拟化桌面二期扩容采购 | 1 | 批 | 29.7188 | 零客户机50套、桌面虚拟软件5套、内存扩容16条等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1、本次采购项目是对原有虚拟化桌面项目的扩容,需要保证与原有产品完全兼容,若采用其他品牌产品,会带来虚拟化平台的不稳定及故障率,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2、若采购其他品牌的虚拟桌面产品,与原有的虚拟化桌面软件资源无法共享,从而造成硬件资源的浪费,管理工作量大大增加。 3、一期中标的零客户机型号(DELL 5030)与虚拟化桌面平台兼容性优良,更换品牌或型号存在不兼容的风险。 4、法院已搭建一套零客户机管理平台,用于统一下发策略、升级固件等工作。更换零客户机型号将增加管理难度及工作量。 5、DELL服务器内存扩容, 更换品牌或型号存在不兼容的风险. 基于上述原因,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一期中标供应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舟山市联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联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舟山市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谭卫东 | ||
郑磊杰 | ||
付强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至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竺先生
联系电话:0580- 3819183
传真:0580- 3819183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80-3062881
传真:0580-3062881
地址:舟山市普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311室
附件信息:
38.5K
附件信息:
38.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