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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暨医共体信息化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丽水 2019-11-13
青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暨医共体信息化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次数:1153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1184935738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青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暨医共体信息化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青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暨医共体信息化项目12530000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一、该项目是支撑丽水市基层资金补偿机制改革和医共体建设的重要工作,需要与基层医疗卫生业务深度融合、无缝对接、数据贯通,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同时考虑尽量减少项目预算支出。

二、项目建设需要硬件设备、卫生专网等基础资源支撑。

三、项目建设未来可能会根据国家、浙江省、丽水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届时绩效考核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系统需要不断进行升级完善改造。

四、该项目确系市健康信息化项目对接项。若变更原有系统承建企业,可能极大增加经济费用,并难以保证与原有项目配套,根据“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协议”,对现有功能提出新要求时,为保证项目一致性或配套服务要求,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1号楼1103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胡刚工程师青田传媒集团
吴俊鹏馆员(中级)青田县档案馆
朱崃宏高级工程师青田县数字财政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过了解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的建设、运营方,承担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业务系统建设、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并具备绩效考核系统需要的硬件资源、专用网络资源,具有唯一性、专有性、经济性。 综上所述,为顺利开展本项目,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 陶丽霞 

联系电话:  0578-6829248 

地址:  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鸣山路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吴建飞 

监管部门电话: 0578-6826642 

传真: 0578-6830575 

地址: 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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