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暨医共体信息化及安全准入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庆元县卫生健康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0131368910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庆元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暨医共体信息化及安全准入服务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庆元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暨医共体信息化及安全准入服务采购项目 | 1 | 2330000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一、该项目是支撑丽水市基层资金补偿机制改革和医共体建设的重要工作,需要与基层医疗卫生业务深度融合、无缝对接、数据贯通,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同时考虑尽量减少项目预算支出。 二、项目建设需要硬件设备、卫生专网等基础资源支撑。 三、项目建设未来可能会根据国家、浙江省、丽水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届时绩效考核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系统需要不断进行升级完善改造。 四、根据“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协议”,对现有功能提出新要求时,为保证项目一致性或配套服务要求,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经过了解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的建设、运营方,承担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业务系统建设、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并具备绩效考核系统需要的硬件资源、专用网络资源,具备供货商具有的唯一性、专有性、经济性。 综上所述,为顺利开展本项目,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八、 拟定供应商:
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琳
联系电话: 0578-2360555
传真: 0578-2998875
地址: 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48号(原富岭交警中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 吴桂菲
监管部门电话: 0578-6019125
传真: 0578-6019125
地址: 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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