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会议承办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丽水市商务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91276850257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第四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会议承办单位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第四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会议承办单位采购项目 | 1 | 1550000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2016年5月6日在第5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政府决定与国家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在建设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中心、永久举办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峰会等五方面开展全面合作;2016年5月10日,在全市电子商务工作推进会上,市政府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签订了《丽水市人民政府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8年10月12日在第三届中国农村电商大会上,市政府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签订了新一轮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6年10月26日举办了首届中国农村电商主题会议,2017年10月12日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大会,2018年10月12日举办了第三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经市财政局批准通过单一来源向中国国际电商中心下属全资国有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会议承办服务)。2019年9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第四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方案、大会预算等有关情况,定于10月17日在我市召开第四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并要求市商务局做好筹备工作。综上所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承办经验,综合实力雄厚,是承办我市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的优秀合作伙伴。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荣华中路11号(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鉴于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届中国农村电商主题会议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下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办,其服务评价总体较好,2018年10月12日,市政府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签订了新一轮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新一轮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点“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丽水市商务局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0578-2161128
传真: 0578-2161128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海关大楼三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柳乃华
监管部门电话: 0578-2669165
传真: 0578-2669165
地址: 丽水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359.1 KB
359.1 KB